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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贵祥:破解执行难 用网络直播迫使“教科书式老赖”履行债务

发布时间:2018-03-19  来源:央视网  字体大小[ ]

  2018年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在报告中,周强院长说,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部署“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现在这一目标已经取得重大进展。

  原标题:【两会面对面】刘贵祥:破解执行难 用网络直播迫使“教科书式老赖”履行债务

  央视网消息:“凡是有财产的都得给人执行到位,没财产的要能够摆到桌面上,让当事人看得清清楚楚心服口服。”全媒体直播抓老赖,数千万人围观法官与失信被执行人过招。面对面,专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

  2018年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在报告中,周强院长说,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部署“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现在这一目标已经取得重大进展。

  记者:在2016年3月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做出一个部署,要在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如果按照这个时间点的话,现在已经两三年的时间过去了。

  刘贵祥:剩一年了。

  记者:基本解决是什么概念?

  刘贵祥:说白了,法院依法应该采取的措施,应该做的事你都要做到位,不该做的事违法的,不规范的行为都要杜绝做,最后达到一个凡是有财产,都得给人执行到位,没财产的要能够摆到桌面上,让当事人看得清清楚楚,心服口服,公开透明,我想这是两个最重要的点。

  执行难,是长期困扰法院的老大难问题,当事人拿着胜诉判决,却无法实现判决所认定的权利,被称作是法律给当事人打了“白条”,公平正义没有真正实现,法律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这导致一些当事人经常做出无奈之举,一度出现过拍卖胜诉判决书、网上视频直播追债等新闻。

  记者:我们国家公民的法律素质和现在经济发展的水平,这是不是有一个相关的关系,如果说它是一个正相关关系的话,我们现在处在一个什么样的水平?

  刘贵祥:我认为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但是我们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这方面,应该说是跟进有点滞后,和我们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我认为是不相适应的。

  记者:您说执行难,跟公民的法律意识欠缺,是不是也有关系?

  刘贵祥:我从事多年的执行工作,我可以毫无疑问给你说,目前的执行难和我们的许多市场主体和一些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社会诚信意识淡薄,有十分重大的关系。当法律做出一个判决的时候,一个守法的人如果他认为法院的判决有问题,完全可以通过上诉,通过申请再审来维护自己正当的合法权益。当一个判决他认为没问题的时候,既不申诉又不上诉,我躲着甚至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用假离婚,把企业设立若干个关联企业,互相倒账,还有把企业的财产存在个人的名下,甚至法定代表人怕把自己纳入失信名单,把法定代表人改成自己的司机,或者是甚至改成自己的孩子,这种情况这不是法律意识淡薄,又是什么。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部署“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后,各级法院制定了工作纲要和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在以往把老赖列入黑名单,限制他们乘坐高铁飞机等高消费的系列措施之外,很多法院发起了全媒体直播抓老赖行动。

  【网络视频】

  本次全媒体直播抓老赖,其中执行活动仍然在进行之中,我们现在跟随盐都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和法警来到了第三个强制执行现场,他们现在正去往被执行人家的路上。

  众多媒体随同执法人员一同走进执行现场,在线直播法官与失信被执行人过招。

  【包包女案纪实】

  法官:决定如下对易某拘留十五日,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口头或书面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易某:法官等一下,我跟你无冤无仇的,我什么时候说不履行了。

  住着500万的豪宅,开着保时捷跑车,满屋名牌鞋包饰品,却拖欠3万多本金及利息不还。2017年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江苏高院共同发起的,新华社、网易、扬子晚报等媒体共同参与的全媒体直播抓“老赖”行动在苏州举行。其中,“包包女”易某拒不还债被强制搜查的视频,引起数十万网民的围观。

  记者:这个人她赖了多久这个账,她明明有能力,她吃喝用度一切都很奢华,但就几万块钱她赖着不还,这种情况持续了多久?

  刘贵祥:法院做出判决之后总共是几十万块钱,法院前期采取了一些强制执行措施,从她的账上划了大部分钱,就剩几万块钱的差额,她就采取躲的方式。

  记者:如果用传统的手段,她就躲了就拿她没办法了。

  刘贵祥:像她这种情况,即便我们按传统的,我刚才说到的搜查,查封她的财产等手段也能执行得了,这个案子最主要是具有非常典型的意义,和对全社会的教育意义和宣传意义,所以采取了全媒体网络直播的这种办法。

  【包包女案纪实】

  法官:你的行为住大房子,开豪车突击刷信用卡。

  易某:法官我跟你们无冤无仇,你们没必要这样为难我,我没有说不履行。

  法官:上手铐。

  易某:我欠五万块钱,又不是欠五千万。

  法官:五万块你都不履行。

  易某:我没说不履行。

  刘贵祥:我认为属于典型的教科书式老赖,在这种情况下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把她这种赖账的行为展现给社会,既是对她的失信行为向社会一种曝光,增加她的压力,迫使她主动履行债务,同时也是向社会宣传和彰示,依法履行义务这么一个要求。

  【包包女案纪实】

  法官:你签不签?

  易某:我没说我不履行。

  法官:你签不签?

  易某:我没说不还这个钱。

  法官:具名她拒绝,拒绝签字。

  易某:我没说不还这个钱,为什么签这个字?

  法官:衣服穿上带走。

  由于易某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判决,执行法官当场对其宣布拘留。被带到法院后,易某表示悔改,并写下了悔过书。三天后,易某来到法院全额履行完毕,她的“老赖风波”也暂时画上了句号。

  记者:这个招一用上的话,效果是什么样的?

  刘贵祥:人民群众对这种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债务的赖账行为是深恶痛绝的,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也形成社会舆论都支持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打击老赖的这么一个社会氛围。

  记者:那您说更多的人知道会对这个案情往前推进,对解决这件事情起到一个什么样作用?

  刘贵祥:形成一个舆论压力这是一个方面,像这样的案子我觉得本身是通过舆论,让人民群众见证我们的执行过程。

  记者:这也是一方面。

  刘贵祥:向社会宣传一种理念,就是诚实信用,一处失信要处处受限。

  记者:对于社会这个宣传的效果,是怎么样的从这个案件看来?

  刘贵祥:我认为每一个直播案件围观的关注的人群会达到上千万,那么它的宣传面是非常大的,现在中央所提出的谁执法谁普法,我们把普法宣传寓于执法之中,用实际的案例用实际的案情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我认为它的效果是非常好的。

  与公安、工商、银行等10多个部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存款、房屋、车辆、证券等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建立全国统一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建立四级法院统一办案平台。与60多个单位构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网络,形成了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但在现实的执行案件中,自身生活困难、没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也客观存在。

  记者:比如说如果对包包女那种情况你可以用直播,可以用一些正常的手段去解决,你可以压出来的话,对于那些你怎么着也压不出来的人和情况,那又怎么办呢?

  刘贵祥:这个问题恰恰是我们执行中面临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当人民法院的判决做出来之后,一般的老百姓认为法院做的判决都得给我执行,既然判了你为什么不给我执行,法院判决我的权益必须得到实现。问题是,我们面临一些客观情况,也就是被执行人完全丧失了履行能力,像我们常见的两种类型,一种类型像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类的纠纷,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该对别人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一判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当我们去执行的时候,你会看到他们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甚至有的是家徒四壁,确定没有任何清偿能力,这是因为个人债务。还有一些企业,几十家的债权人在追着债,而它完全是到了濒临破产的状态,丧失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台高筑,我们说的是属于一种僵尸企业,丧失清偿能力,甚至丧失市场经营价值的一些企业,有大量的债务,这样的情况你去采取任何措施,穷尽任何措施,也都是没办法得到执行的。

  同样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江苏高院共同发起的,新华社、网易、扬子晚报等媒体共同参与的全媒体直播抓“老赖”行动中,2017年2月24日晚上7点左右,按照计划,苏州市园区法院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缪某的家。2014年,苏州市园区法院判决被告马某、缪某共同归还原告借款、利息及违约金等近70万元,但一直未能执行到位。缪某于2016年被发现患上癌症,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现在借住在父母家中,缪某丈夫马某常年躲在外面不回家,已经失去联系。也就是说,面对六七十万元的债务,缪某根本不具备履行能力。

  记者:这么大的比例对于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的信仰会不会产生影响?

  刘贵祥:所以说这就是一个我想要必须说清楚的一件事,我认为当事人被执行人丧失执行能力,这在任何国家任何历史时期,都是没办法杜绝的一种现象。我们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之后,没有查到任何财产,按暂时结案处理,你不这么做每年都有上百万件,几十年来滚雪球滚下去,连管理都没法管理,所以我们必须把这块,纳入到一个专门的管理板块,我们把它叫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这么一个库,叫终本库,这个终本库是专门把这种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给它放到库里面,对它采取相应的措施。凡是纳到这个库里边的,一直在限制他的高消费,类似于不能坐飞机不能坐高铁,不能上贵族学校等等一系列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处于一个常态状态。另外一个跟进措施就是人民法院每半年,要用我们的网络化财产查控系统给它过滤一遍,过滤一遍以后,一旦发现他有财产,赶快恢复执行,用这样的方式来解决,我想这也是在目前我们法律框架下,也只能这么做的一种办法。

  记者:这是对被执行人来说,对于申请者来说,他的权益就一直这么(悬着)?

  刘贵祥:这又回到刚才我说的那个话题,什么叫商业风险,当你和一个企业进行交易的时候,一般的你要了解它的偿债能力,它的发展前景,当你把大笔的资金投给它,或者跟它进行各种商业交易的时候,它存在极大的商业危机你没发现,最后导致这个企业要破产,破产是个特殊的执行,就是按比例,一般能达到10%的破产清偿率,就是相当不错了,大家也都接受。对一个个人来说,刚才我说的这种风险,高利息作为诱惑,你就为了得到这个高利息,不考虑巨大的风险,你就往里边去投,最后资金链断裂,或者集资的企业往外投资,盲目扩张血本无归,那么你的风险就存在。所以更大程度上我觉得我们每个个体来说,一定要有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防范意识,你的事情首先自己要负起责任来,要管理好自己的事务,如果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一种风险,你去让别人给你负责,甚至让国家给你拿钱去赔,那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国家这些钱也都是纳税人的钱。

  从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部署“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到今天两年的时间已经过去,正如周强院长在工作报告中所说,基本解决执行难已经取得重大进展,但在剩下的未来一年的时间里,执行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记者:用一句话来说,从法院和法官的角度就是我尽力了,但是从受害者这个角度,可能他觉得你是尽力,但是和我的期待有着差距,您怎么看待这种感受上的差异?

  刘贵祥:在感受上的差异,一个方面我觉得是最重要的方面,作为法院来说我们必须非常彻底地消化我们自身存在的问题,让人民群众起码对司法产生基本的信任感,增强对司法的信心,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消化掉,我们过去存在的一些不规范的,甚至是违法乱纪的,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一些行为,包括一些执行作风方面的问题,还整个执行领域,执法过程中一个朗朗乾坤。清除队伍中存在的个别的害群之马,一块臭肉搞得满锅腥,这种现象必须给清除掉,这是赢得社会认可人民群众,我认为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但这个方面我们真的是要出重拳下大力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这也是我们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过程中,非常重视的一个方面的工作。同时,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刚才你提到的问题,就是至少40%左右的案件,实际上是得不到执行的,得不到执行的原因就是,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那么这种情况下,原则上我想这是当事人他要对自己的商业行为,或者是其他行为面临的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是我们必须面临的一个客观现实,另外一个方面法院在这方面,也不是无所作为,比如说,我们现在在目前的社会保障总的框架下,有一个司法救助制度,对那些涉及到(申请)执行人的生计的案件,通过司法救助给他解决一些问题。

  201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明确八种情况下,当事人因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可以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但相对于大量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的案件,国家司法救助金的数额毕竟有限。

  刘贵祥:我们实际上一直在探索,怎么把司法救助款这个蛋糕给做大,使我们的司法救助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我们做了一些尝试,比如说我们现在跟保险公司,试图在推出一个司法救助保险,宁波现在的试点,我认为还是比较成功的,举个例子说它拿出300万的救助资金,投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给它按照1500万赔付率,进行赔付,也就是一比五的赔付,过去我只能救助一个人,现在变成可以救助五个人了。如果我们把像宁波这样的试点,推广到全国,而且把资金由国家提供的救助资金进一步扩大。比如说,我们搞一些民间救助的一些资金,还有我们通过其他渠道,多渠道形成一个资金池,给它投到保险里面去,那么这个蛋糕会越做越大,在目前我们法律框架和社会保障制度下,我认为这是解决问题的一个重要方法,我认为是值得探索的。

中国法院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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