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6旬老太被树木砸伤,应向谁维权?

发布时间:2016-07-25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刘春光)2014年12月8日北京时间10时许,老太太王某将其孙子送到幼儿园后,回家途径新疆喀什新陆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门口的马路边上时,被马路边上的枯树砸伤,后被送往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救治,救治期间原告支出放射费、材料费等各项医疗费用共计5200元。当天王某被转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医院住院治疗,共住院18天。

  新疆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受王某委托,于2015年3月11日,对王某进行伤残程度、误工期、营养费、护理期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1、被鉴定人王某因意外事故造成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致压缩1/3以上,其损伤后遗症已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2、被鉴定人误工期150日。3、被鉴定人营养期90日。被鉴定人护理期60日。

  出院后,王某几经周折先后找到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喀什市园林局、喀什市林业局、新疆喀什新陆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要求他们进行赔偿,但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王某将上述四家单位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喀什市园林局是砸伤原告树木的实际管理人,被告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喀什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即管理人,依法两单位应对王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喀什市林业局及新疆喀什新陆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本案赔偿责任。依法判决由喀什市园林局向王某赔偿66727.4元。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喀什市园林局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喀什市园林局提出其与新疆喀什新陆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对单位门前树木管理实行三包的责任书。对此证据,新疆喀什新陆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认可,故其应向王某承担赔偿责任。该案经本院法官调解,王某和喀什市园林局及新疆喀什新陆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新疆喀什新陆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向王某赔偿50000元,喀什市园林局赔偿10000元。事后,王老太激动得对法官说:经过法院调解,我的权利终于得到了维护,我对调解结果很满意,我相信法律、相信法官。

  法官提示:根据法律规定,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在自身被树木砸伤遭到人身侵权时,要直接找该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来维权,避免走冤枉路,节约自己的维权成本。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