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柳河县一村委会借了村民1500元,24年不还.....

发布时间:2020-08-27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制讯(徐萌)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家住柳河县孤山子镇二道村色树背屯的村民郑某说,村里欠他的钱都20多年了还是没还,弄得郑某心力交瘁,到底这笔钱能不能还给郑某呢?

  这是一起发生在1996年的民间借贷纠纷。1996年原告郑某所在的色树背屯因经济困难需要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500元,然而,这钱却一直未还。多年来,原告一直向二道村村委会和色树背屯负责人催要,均以没钱为由推脱,故诉至柳河县人民法院孤山子法庭,请求依法判决。

  经法庭审理查明,1996年6月,柳河县孤山子镇色树背村村民委员会向原告郑某借款人民币1500元,约定利率为月息2.5分,未约定还款期限,并加盖色树背村村委会公章,后经郑某多次催要该款,色树背村均未还款,原告又找到二道村村书记催要该款,该村村书记认为利率过高,要求将利率改为月息2分,并于2001年4月20日向原告出具1740元的借据,该款是从借款之日起算至2001年4月20日,共计58个月的利息,并加盖二道村财务专用章。出具以上两笔借条后,二道村与色树背村未偿还任何本金及利息。另查明,色树背村已经与二道村合并,现在色树背村变成二道村的一个屯。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孤山子法庭庭长对此事高度重视,开庭当日,二被告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依法缺席审理。由于这笔由来已久的欠款数额较小,故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短时间内便做出判决:被告柳河县孤山子镇二道村村民委员会、被告柳河县孤山子镇二道村色树背屯于判决生效后立即连带偿还原告郑某借款本金1500元、利息1740元以及剩余利息。

  对于法庭的判决结果,原告郑某表示非常满意,自己找了24年的欠款总算是有了盼头。希望被告早日履行判决,尽快将“迟到”24年的欠款交到郑某手中。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