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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华被调查

发布时间:2020-10-2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

   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明华简历

  陈明华,男,汉族,1965年8月生,山西柳林人,研究生学历,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

  1987年7月至1991年7月,任吕梁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主任;

  1991年7月至1998年6月,历任吕梁行署办公室科员、副科长、科长;

  1998年6月至2002年7月,任交口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2年7月至2002年11月,任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2年11月至2004年5月,任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04年5月至2004年10月,任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2004年10月至2012年8月,任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2012年8月至2012年11月,任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2年11月至2020年9月,任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20年9月至今,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山西省纪委监委)

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任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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