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链接:网友在贵州六枝特区遭遇诈骗讲述报案经历:我在六枝的维权遭遇告诉我,法治六枝仍未迈出步伐
信访办通知协调 结果依旧白跑
“法律程序”“空转”依旧 法治六枝空话依然
百姓讨个法律公正更难了 在贵州六枝实现法治正义更是难上加难
我叫卢飚,成都人,关于我在六枝购房遭遇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诈骗一事,我于10月21日、22日、23日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半月后的11月10日,我接到了六枝信访办的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我去六枝由六枝信访办组织和开发商协商,因为信党、信政府、信法律,所以听了六枝信访办工作人员的话,心情有着说不出的激动,立即放下手中的事,买了第二天前往六枝的火车票。满怀希望,第三次从成都到贵州六枝信访。
六枝信访办所谓组织协调
我于11月12日抵达六枝,信访办的工作人员接待了我,我问XX房产公司为什么没有人员到场,接待我的信访办工作人员告诉我XX房产公司愿意用住房来对我进行补偿,我问住房的价格,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每平方按2800元计算,这个价格明显就比周围的房价高出好几百,我明显感到XX房产公司根本无意解决问题,在这个时候都还想从我这个受害者身上再赚上一笔,于是我拒绝了。我只要求XX房产公司要么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向我交付我购买的商铺,要么退还我的购房款,至于赔偿和利息我都可以不要,我的要求仅此而已。
信访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可以用原来XX房产公司提出的那个商铺来卖给我,价格为15000元每平方米,总价需要150余万。今年3月XX房产公司经理吴XX带我看那个商铺时要价是170余万。6月10日公安局撤案时告诉我可以用那个商铺抵偿总价是120万,现在又是150万,他们定价的依据是什么?该商铺位置在正兴园小区的背后,其商业价值很低根本不能和我原来购买的商铺相比,我说那个商铺我已经在住建局核实过了,是违章建筑,而且疑是在消防通道上搭建的,信访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手续可以补办。而且该商铺疑是在两栋楼房间的消防通道上搭建起来很明显就是一个违建,我表示坚决不能接受。
信访局出来后,我心中不禁产生了几个疑问:
1、 信访局组织双方协调,另一方当事人为什么既不到场也不派人到场参加协调,难道这是正常的协调程序?
2、 为什么明知是违章建筑,信访局居然说可以补办手续,难道违章建筑信访局也能合法化,法律何在?
3、 为什么疑是在两栋楼房间的消防通道上搭建起来很明显的违建不但没有拆除,竟然还可以补办手续使之合法化,难道可以置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法律何在,公正何在?
六枝检察院公安局坚持“踢皮球”
11月12日我在在六枝公安局。
11月12日下午我来到了六枝公安局经侦大队询问案情的进展,接待我的警官告诉我案件的调查还需要时间至于什么时候有结果是否立案不得而知,而且由于我在网上将此事公布,给调查的警官也带来了压力,大家都不愿意接手办理。
于是,我有了疑问:
1、如果案件的处理是公平和公正的那又有什么不能在网上公开的呢?依法治国一直强调只有公开,才能促进公平和公正。
2、习主席一直强调执政为民,执法为民,人民警察为人民,难道说警察还可以选择愿不愿意,难道这就是人民的警察?
11月12日我在六枝检察院。
我随即去了检察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此事要立案关键要由公安机关证实XX房产公司法定代表人郑XX有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的故意才行。XX房产公司在去年8月19日我和其签定合同前就已将我所购买的商铺抵押给了信合联社,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郑XX也承诺我在我交够100万购房款后就给我进行产权预备登记,就是通常说的产权备案,然而时隔一个星期,在8月26日我又交了93万后该公司就以种种谎言掩盖房屋不能备案的事实与国土局副局长邓XX一唱一和拖延备案,明知不能备案却以谎言掩盖并拒绝退还购房款,这难道不是主观上非法占有的故意吗?在网上随便一搜,就可发现在我国其它地方有相同的案件发生,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认定为诈骗行为立案侦查、批捕。而六枝公安局调查都近一年时间了,如此明显的违法事实,他们居然无数次告诉我只有耐心等待调查结果,至于什么时候有结果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言下之意是不是就是既然法律没有硬性规定,那么就可以调查到天荒地老,地久天长。难道这就是法治中国下的法治六枝?
11月13日上午我又赶到六盘水信访局,接待我的工作人员在和六枝信访局联系以后告诉我还需要等待,他们只是一个协调的平台,只能负责向各方传达我的诉求,至于结果如何就是未知数了。该工作人员还告诉我可以打经济官司让XX房产公司赔偿可是在邓XX协助XX房产公司掩盖房屋已被抵押拖延备案的7个多月时间里郑XX已把其名下的资产抵押转移殆尽XX房产公司早已资不抵债了,我就是赢了官司也索赔无望了,相反还要承担一笔高额的律师费和诉讼费对我的家庭只会雪上加霜。
11月12日,我在六盘水信局。
这就是我此次到六枝的经过,XX房产公司法定代表人郑XX的行为完全就是赤裸裸的欺骗,他的行为给我和我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我只要求他要么给我买的房子,要么退钱,如此低的要求,XX房产公司骗子居然还可以趾高气扬毫无悔意,居然可以逍遥法外,法律何在?作为受害人的我却疲于奔命,找相关部门,却是这样的结果,如今我求助无门,公道何在?公理何在?万般无奈的我只有将此事的经过公诸于众,求助于媒体,希望能够以公开来促进公平和公正。
以上内容句句真实,如有不实,反映投诉报料人我卢飚(身份证扫描如下)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与本网无责。
受害人 卢飚
2014年11月20日
投诉人基本资料: |
投诉人姓名: |
卢飚 |
身份证: |
51010319XXXXXXXXXX |
手机: |
1332XXXXXXX |
固定电话: |
02887XXXXXX |
QQ号码: |
1013XXXXXX |
单位名称: |
成都XX街XX号 |
地址: |
成都XX街XX号 |
邮箱: |
|
投诉IP: |
118.1XX.XX.XXX |
投诉时间: |
2014-11-20 12:29:16 |
被投诉人基本资料: |
被投诉人姓名: |
邓XX 郑XX |
电话/手机: |
邓手机1365XXXXXXX 郑手机1398XXXXXXX |
地址: |
六枝国土局 六枝XX房产公司 |
被投诉单位: |
六枝国土局 六枝XX房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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