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在守正创新中深化发展 不断增强巡视巡察震慑力穿透力推动力
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丨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煤矿安监局发文 明确采掘接续紧张的九种情形

发布时间:2018-09-30  来源:煤矿安监局网站  字体大小[ ]

  原标题:煤矿安监局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

  为有效管控煤矿采掘接续紧张引发重特大事故风险,近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了《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共分为9条,明确了采掘接续紧张的9种情形,并作为煤矿重大隐患进行监管。

  《暂行办法》是在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关于矿井和露天矿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划分范围、计算方法及矿井巷道划分范围的规定》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煤矿灾害防治工程等因素,修改“三量”的定义和计算方法,并根据不同灾害条件细化“三量”可采期规定,新的“三量”规定能更好地反映矿井采掘平衡关系。《暂行办法》的出台树立了煤矿采掘平衡超前管理理念,明确煤矿应当按照新的“三量”计算方法和可采期规定进行采掘平衡管理,应当根据采掘接续紧张的严重程度,调减相应计划产量或减少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个数。

  《暂行办法》对煤矿企业采掘管理制度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明确煤矿上级公司的监督管理职责,煤矿上级公司应当按照“三量”平衡管理要求,下达产量考核指标和相对应的经营考核指标。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对煤矿企业和煤矿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问责。《暂行办法》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国全民信息网摘编 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